(一)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宜州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计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二)依据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宜州区地方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宜州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河池市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区情区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绿色发展、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六)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单位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汇总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七)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宜州区基本统计数据。
(八)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组织实施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宜州区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宜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十)依法管理、审批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案;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检查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一)建立健全和管理宜州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制定各乡镇、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协助各乡镇管理统计站工作人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宜州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监督管理自治区统计局、河池市统计局和区财政划拨的统计专项经费。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组织实施宜州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治机制,受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建立完善信用制度;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承办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承担统计改革的相关工作;依法审批区所属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本区开展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和指导宜州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对宜州区国民经济运行进行统计监测和综合分析,提出决策咨询建议;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整理并提供宜州区以及各地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开展专题和重要课题分析研究;承办统计新闻发布会;开展城市社会统计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县域经济发展等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宜州区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源环境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账户,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和所有制经济增加值核算;开展宏观经济监测预警研究,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分析研究报告。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承担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就业统计调查、城镇单位、私营单位劳动报酬统计调查、科技统计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和有关专项调查,开展妇女儿童监测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上述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及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的统计调查,开展宜州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工作,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生产运行、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宜州区能源和资源循环利用情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开展对宜州区绿色发展指数评价、节能降耗和能源生产、供应、消费情况的监测评价;承担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工业、能源与资源环境专业统计基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专项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开展宜州区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宜州区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行业门类的统计调查;开展宜州区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单位调查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严格贯彻落实《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专项统计报表制度》,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我部门总收入295.43万元,总支出295.43万元。总收入较2024年度预算数318.47万元,减少23.04万元,下降7.23%,主要原因是推行“零基预算”,从零开始审核2025年所有支出项目,严格控制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总支出较2024年度预算数318.47万元,减少23.04万元,下降7.23%,主要原因是推行“零基预算”,从零开始审核2025年所有支出项目,严格控制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025年我部门总收入295.43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318.47万元,减少23.04万元,下降7.23%,主要原因是推行“零基预算”,从零开始审核2025年所有支出项目,严格控制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025年我部门总支出295.43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318.47万元,减少23.04万元,下降7.2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主要包括: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基本结束,预算经费下降;1%人口抽样调查还未开始,按照“零基预算”要求控制项目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32%,比上年减少15.70万元,下降6.2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压缩本单位的运行成本,减少办公、会议、差旅等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75%,比上年增加1.41万元,增长4.64%,主要原因是:2025年社保基数相比2024年社保基数下降,相对应的社保项目支出也下降。2024年有1人调出1人退休,在职在编人员减少,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8.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4%,比上年减少3.67万元,下降29.69%,主要原因是:2025年医保基数相比2024年社保基数下降,相对应的医保项目支出也下降。2024年有1人调出1人退休,在职在编人员减少,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7.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9%,比上年减少5.08万元,下降22.31%,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1人调出1人退休,在职在编人员编少,支出减少。
基本支出预算270.30万元,占支出预算91.49%,比上年增加16.37万元,增长6.45%。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52.60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93.45%,比上年增长17.08万元,增长7.25%,主要原因是:2024年薪资标准提高,且每年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晋升、提拔,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34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6.05%,比上年减少1.39万元,减少7.84%,主要原因是:奉行厉行节约的工作作风,压缩本单位的运行成本,减少办公、会议、差旅等费用严格控制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0.51%,比上年增长0.69万元,增长101.47%,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标准提高。
项目支出预算25.13万元,占支出预算8.51%,比上年减少39.41万元,下降61.06%,主要原因是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基本结束,预算经费下降;1%人口抽样调查还未开始,按照“零基预算”要求控制项目支出。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我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295.43万元,总支出295.43万元。财政拨款总收入较2024年度预算数318.47万元,减少23.04万元,下降7.23%,主要原因是按照“零基预算”文件精神开展工作,努力压缩本单位的运行成本,严格控制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财政拨款总支出较2024年度预算数318.47万元,减少23.04万元,下降7.23%,主要原因是按照“零基预算”文件精神开展工作,努力压缩本单位的运行成本,严格控制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295.43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318.47万元,减少23.04万元,下降7.23%,主要原因是按照“零基预算”文件精神开展工作,努力压缩本单位的运行成本,严格控制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类)支出212.16万元,比上年增加23.72万元,主要原因是:重新统筹细化2025年项目,2024年有项目(日常运转经费)在2025年已经优化调整到该项目,所以项目预算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类)支出23.13万元,比上年减少23.42万元,主要原因是:努力压减本单位的运行成本,严格控制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类)支出2.00万元,比上年减少15.99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已经基本结束,项目支持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类)支出21.18万元,比上年减少9.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社保基数相比2024年社保基数下降,相对应的社保项目支出也下降。2024年有1人调出1人退休,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养老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类)支出10.59万元,比上年增加10.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社保基数相比2024年社保基数下降,相对应的社保项目支出也下降。2024年有1人调出1人退休,在职在编人员减少,职业年金支出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类)支出8.69万元,比上年减少3.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医保基数相比2024年社保基数下降,相对应的医保项目支出也下降。2024年有1人调出1人退休,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医保支出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类)支出17.69万元,比上年减少5.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1人退休,在职在编人员减少,支出减少。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270.3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253.93万元,增加16.37万元,增长6.45%,主要原因是整体薪资上涨。具体情况为: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2.6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93.45%,较2024年度预算数235.52万元,增长17.08万元,增长7.2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底有整体调资,且2024符合晋升的人员工资也有增长。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预算16.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6.05%,较2024年度预算数17.73万元,减少1.39万元,减少7.84%,主要原因是:压减本单位的运行成本,严格控制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51%,较2024年度预算数0.68万元,增长0.69万元,增长101.47%,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标准提高。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5万元,同口径较2024年度预算数1.35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5年无因公出国的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1.35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1.35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落实过紧日子文件精神。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5年无公车购置预算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5年无公车运行维护预算安排。
我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0.0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我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共0.0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34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17.73万元,减少1.39万元,下降7.84%,主要原因是:压缩本单位的运行成本,减少办公、会议、差旅等费用。
我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对相关采购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1.我部门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4个,预算资金12.13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日常运转类项目、工资类人员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
2025年重点项目是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工作是全面查清掌握本地区2020年以来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和谐社会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人口统计信息支持,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为各级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我区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1%人口抽样调查覆盖的乡镇数量是16个,培训任务100%完成,资金使用率为100%,调查对象满意度95%以上,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河池市宜州区大数据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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